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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07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2008年3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考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21

各高等学校:
      受教育厅的委托,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定于2007年11月继续举办全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协助教育厅组织2008年3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
2、往年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岗前培训的人员。
3、已升格和即将升格为高职、高专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4、申请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而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
5、社会上自愿参加学习的人员。
 
二、岗前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共110个课时。
 
三、岗前培训地点、报到时间、联系人:
(一)南宁
1、  广西中医学院,2007年12月28日报到,联系人:罗俊,13978899456。
(二)柳州
2、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2008年1月16日报到,联系人:王老师,13607728722,0772—3679034。
(三)北海
5、北航北海学院,2007年12月7日报到,联系人:李言红,13878971101,0779—3968022。
 
四、既参加岗前培训又参加教育理论统考报名时间、办法:
1、需要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须先在网上填写相关相信息.
2、在网上填写信息成功后,请报名者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出“2008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籍与考试登记表”,作为本人核对信息的确认依据,然后持打印好的“2008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籍与考试登记表”,按照培训地点的报到时间,到培训点报到、交费、注册、领取教材资料。
3、各培训点报到日后的第一天,为本次岗前培训与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截止时间,过期不再受理报到注册,以自动放弃本次培训与考试论处。
 
五、只参加教育理论统考报名时间、办法:
1、2007年暑假期间已参加过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参加了2007年8月25、26日的教育理论统考而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科目的学员,可直接报名参加2008年3月的考试。请参加考试者到网上填写相关信息。
2、在网上填写信息成功后,请报名者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出“2008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籍与考试登记表”,作为本人核对信息的确认论据,然后到银行将考试费用存入下列帐户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邱丽春,卡号:
6228480140223543319,报名时间请从12月开始。
3、请报名者于2008年3月7(当日,过期不候)正常工作时间持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和打印好的登记表,就近选择到下列其中一个地点注册、报名才算成功,否则报名作废:
A、南宁,广西大学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赖江梅老师,0771—3236137。
B、柳州,广西工学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李勇老师,0772—2686892。
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高师培训楼203室,联系人:邱丽春老师,0773—5846482。
D、梧州,梧州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罗元首老师,13877410215。
E、 百色,百色学院东合校区办公楼408室,联系人:黄珂老师,0776—2821509,8882707。
F、贺州,贺州学院人事处办公室,联系人:胡贤裴老师,13978433518。
G、玉林,玉林师院办公楼二楼人事处,联系人:关勰老师,13877509720。
H、北海,北航北海学院人力资源处,联系人:李言红老师,0779—3968022。
 
六、岗前培训费用及教育理论统考费用:
岗前培训学费300元,教材、资料费按实际收取。教育理论统考费50元/科。
 
七、教育理论统考时间、地点、方式:
1、2008年3月份的考试,在南宁(广西大学考点)、桂林(广西师范大学考点)、柳州(广西工学院考点)、北海(北航北海学院)等四个城市设立考试点。
2、考试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科。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为该门课程合格。四门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其成绩已合格的科目可办理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验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单科合格证书”。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如果不参加教育理论的统一考试,经本人向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可参加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单独为这一类人员组织的考试,经考试合格,可办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教育理论统考成绩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公布,并在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xttc.gxnu.edu.cn/公布,以输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八、联系人
黄老师、邱老师,电话:0773—5845583,5846482,5828658(传)。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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