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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片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08

桂林片各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
根据桂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桂林片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于5月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均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表格需贴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的证明(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办理)。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待取得学历证书后补交,验原件)。
5、由广西师范大学医院或者桂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7、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照相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标注本人所在单位、姓名)。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一)所需要材料外,另补充以下材料:
1、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3、成人教育脱产班学生和漓江学院学生,应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计划、2009届师范教育类专业当年招生情况一览表,此项材料,分别由成人教育学院和漓江学院行文上报教育厅办理审定手续。
4、成人教育脱产班毕业生需提供参加桂林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所取得合格证书。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一)所需要材料外,另要补充以下材料:
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获得的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桂林市教师资格办公室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其他要求:
1、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两个任教学科中的一个学科;科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选择综合实践活动、生物、信息技术三个任教学科中的一个学科。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与教学技能考试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预计能在2009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广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脱产班和自考班的学生,也可按上述相关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者本人操作办法:
(一)申请者本人必须于2009年5月22日前,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教师管理—→信息录入—→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界面,或者直接输入http://202.103.252.77:8080/jsrd/,直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界面,填写本人信息。
(二)申请者请对照以下表格信息登录界面,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户籍所在地栏目:请按学校或者学院所在辖区填写(比如广西师大数学科学学院的学生,户籍所在地请填写:桂林市七星区)。
(四)表格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提交键。
(五)提交完成后,请将表格用A4复印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每份4页),也可将表格另存到U盘再打印。退出后如发现信息填写有误,可以重新登陆界面,按程序操作,输入上次登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重新进入界面修改填写错误的信息。
(六)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培训与申请栏目(http://gxttc.gxnu.edu.cn/default.asp)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空白表)一式两份,交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鉴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七)用钢笔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身体和健康状况”、“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普通话水平”等栏目如实填写完毕。
(八)将上述第五、第六项表格,在左侧用胶水(不能用订书针)、按顺序装订成一式两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第5页。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
(一)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2009届应届毕业生年级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取申请者应提交的完整的材料(含“验原件”的证件)。
(二)广西师范大学医院安排体检时间:2009年5月14日—17日。请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2009届应届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及桂林片其他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5月13日前到广西师范大学医院领取体检表格(联系人:郑医师,电话5846461、3332633),并落实体检的具体时间,体检表上需贴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照相片一张。体检费45元/人,费用自理。
(三)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及桂林片其他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的材料(含“验原件”的证件),具体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四)材料送达地点: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115办公室,下同),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5822867
(五)5月29日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所有审核合格的材料报送到桂林市教师资格办公室。
(六)6月下旬,广西师范大学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其他申请者以个人,凭毕业证书原件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
(七)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业务咨询: 5822867,吉老师,网络技术咨询:5828658,黄老师。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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